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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省!山西省发布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政策!
继山东、陕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江西、甘肃、安徽、浙江、新疆、河北下发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政策之后,今日国际能源网获悉,山西省也正式下发了《关于报送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截止当前已知信息,累计11省。(点击查看:新增新疆、河北!累计10省、1企发文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!)
山西省《关于报送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》明确,各市能源局要高度重视,把此项工作做为系统推进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措施,因地制宜认真研究谋划,高标准制定试点方案。同时,各市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总体部署、系统推进,坚持惠民便民、稳妥推进,统筹考虑运维管理及群众权益等方面因素。原则上每个市优选不超过2个县(市、区)。
另外,各县(市,区)应优选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较强、具有持续完善和深化服务其业务的企业,为稳妥有序推进,先期试点建议一县一企,以整县(市、区)资源整合集约开发,助推先进技术应用落地。
此外,申报试点县(市、区)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配电网改造、营商环境、光伏接网、项目备案等整县推进工作措施,因地制宜高标准编制试点方案。试点方案要与农业农村、住建、工信、电网等部门沟通衔接,需包含试点区域范围、时间安排、任务节点、后期运维、利益分配、保障措施等内容,确保试点方案科学可行。
试点方案应明确拟采取的组织保障、政策支持、监督管理、协同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机制,同时具备技术创新、模式创新、应用创新、机制创新、产业融合等某一个或多个方面的创新点,具备在全省示范推广的价值。
《通知》规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9日。